为落实《武汉科技大学后勤改革实施方案》(武科大发【2022】8号)文件精神,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规范管理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推进后勤保障部人员岗位核定与聘用工作,结合后勤保障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因事设岗
岗位应根据各科室、中心的工作职能,业务及管理服务流程进行设定;以工作内容、工作量配置人员,要达到“因事设岗、因岗配人、人事相宜、人尽其才”的目的,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
(二)精干高效
根据满负荷工作量原则,结合工作职能及实际运行需要,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员增效,从严从紧核定各岗位人员配置,控制人力成本,提高用工效益。
(三)相对固定
在总量控制和科学核定的基础上,工种(岗位)一经确定,将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并作为人员补充、调整的基本依据。如有重大职能或者业务调整,可申请岗位数量调整。
(四)二级管理
后勤保障部设定岗位总量,各中心结合工作职能对各工种(岗位)岗位进行岗位细化。
(五)员工参与
增强定岗、定编、定员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鼓励全员参与,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定员工作。
二、核定范围
核定范围为后勤保障部内聘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
三、实施方案
(一)定岗
根据原岗位设置情况、用工状况及工作需要,拟定各部门岗位。兼顾班组长、一般管理人员配备及个别校区、岗位的特殊情况。
(二)定编
根据用工现状、国家及行业标准、近三年的用工情况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岗位核定。
1.部门申报
根据后勤保障部各工种(岗位)运转需要,按照各部门所承担的管理职能和服务工作量,由各二级部门填写后勤保障部岗位设置情况调查表,提出岗位建议申请。
2.调研评议
对各部门岗位现有人员、工种岗位设置、排班轮休及班组长带班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用工情况、工作运转情况、用工难点、紧缺工种、岗位设置的情况进行汇报。结合上述情况进行初步综合核定,再经过多轮的摸底反馈,给出部门岗位总量。各部门在岗位总量内进行工种(岗位)设置。
3.岗位核定
服务经营型实体严控人力成本,岗位总数原则上实行总量控制,各实体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内部业务调整等进行人员增减。机关和服务保障型实体严控岗位总量,从严从紧核定岗位,在保障现有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精简人员。岗位总数根据后保部经营服务项目的变化和调整保持动态平衡。
后保部岗位总数820(不含学校任命处级干部)。内设管理岗位73人,其中部长助理1人,主任(书记)15人,副主任17人,基层主管40人;工勤技能岗位职数747人,详见下表。
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岗位数量汇总表
类型 | 部门 | 部长助理 | 主任(书记) | 副主任 | 基层 主管 | 工勤 岗位 | 岗位 总数 | 备注 |
服务经营型实体 | 餐饮服务中心 |
| 2 | 3 | 10 | 134 | 149 | 经营型实体岗位数原则上控制总量,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产值进行调整。 |
商贸服务中心 |
| 1 | 2 | 6 | 46 | 55 |
产业发展中心 |
| 1 | 1 | 2 | 14 | 18 |
服务保障型实体 | 黄家湖物业服务中心 |
| 2 | 3 | 7 | 260 | 272 | 机关部门和服务型实体严格控制岗位数量,从严从紧核定岗位,目前空缺的岗位在后期业务整合分流后补充。 |
青山物业服务中心 |
| 2 | 2 | 4 | 179 | 187 |
洪山后勤服务中心 |
| 1 | 3 | 3 | 55 | 62 |
幼教中心 |
| 1 | 2 | 2 | 51 | 56 |
机关职能部门 | 1 | 5 | 1 | 6 | 8 | 21 |
合计 | 1 | 15 | 17 | 40 | 747 | 820 | 不含学校任命的处级干部 |
(三)定薪
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打破大锅饭,强化绩效和激励机制。(方案另行制定)
(四)定员
1.遴选原则
岗位人员遴选应坚持“精简高效、满负荷原则,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
2.遴选程序
(1)内聘管理岗位遴选程序按照《后勤保障部内聘管理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执行;
(2)工勤技能岗位按照申请人先行申报,二级单位在岗位数量范围内确认推荐,后保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程序进行;
(3)所有岗位聘用完毕后报学校备案。
四、减员增效的要求
各部门要以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为导向,定员从紧、减员增效。部分职能和岗位能兼则兼,能合则合,力求达到人员精简目的的同时,保证服务质量的提升。
(一)结合实际工作区域要求,在工作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精减员工人数。
(二)增效增资。人数减少但工资总额不减,减少人员的薪资可分配给承担其工作量的员工,以多劳多得为分配原则,让工作量大、劳动效率高、服务质量过硬的员工得到相应的薪资待遇,以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能力,营造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团队氛围。
(三)原岗位人员退休或离职后,非必要不补充,合理分摊流失人员的工作任务,以合并岗位、一人兼多职等方式逐步实现减员增效,让部门、个人及师生均能受益,实现共赢。
(四)减员后因发展需要增加人员的,需严格按减员后确定的工作效率及劳动定额进行审核,低于劳动定额的,原则上不予增加,确需增加的,之前因减员产生的绩效工资重新分配。
五、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试行,在运行过程中经批准可进行适当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