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提高管理效能,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充分调动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的原则。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对各二级单位的总体职责、各基层单位的主要职责以及各岗位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及完成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岗位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各单位的总体职能;
(二)各基层单位的主要职责;
(三)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要求;
(四)具体岗位的“B”角责任人。
四、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既要抓好经营服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正建设,做好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即建立“AB”岗制度),不能因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六、实行岗位责任制要与目标责任制相结合。把岗位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之中,保证岗位责任制的切实落实。
七、岗位责任要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不断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八、建立岗位责任考评、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效益津贴、年度奖励等绩效考核中,岗位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人力资源办公室和综合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履行岗位责任制或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