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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内聘管理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讨论稿)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1:3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落实《武汉科技大学后勤改革实施方案》(武科大发【2022】8号)及学校人事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建立灵活用人机制,建设优化、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充分调动内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管理效能与工作效益,结合后勤保障部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岗位设置的原则

(一)因事设岗、提升管理原则

管理岗位设置应根据后保部服务保障业务需要,以增强后保部运转效能和提升保障服务水平为原则。

(二)精干高效、德才兼备原则

管理岗位配置从严从紧,精干高效,选拔德才兼备的人员,提高管理效益。

(三)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原则

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聘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用人。

(四)以岗定薪、聘约管理原则

实行以岗定薪、岗动薪动,聘期内合约管理,并报人事处备案。

单位

2022年管理岗位职数

后保部管理岗位设置职数

部长

助理

主任

(书记)

副主任

基层主管

部长

助理

主任

(书记)

副主任

基层

主管

餐饮服务中心

1

2

3

15

1

2

3

10

商贸服务中心

2

1

6

1

2

6

产业发展中心

1

2

2

1

1

2

青山校区物业服务中心

2

3

4

2

2

4

黄家湖校区物业服务中心

2

3

7

2

3

7

洪山校区后勤服务中心

2

3

5

1

3

3

幼教中心

1

2

2

1

2

2

党政办公室

2


2

1


2

人力办公室

1


2

1


1

综合监督办公室

1

1

1

1


1

工程管理办公室(含智慧后勤建设)

1


1

1

1

1

资产管理办公室

1


1

1


1

财务



2





小计

1

18

18

48

1

15

17

40

合计

85

73

二、内聘管理岗位设置及职数

(原有管理岗85人,上述方案共调减了12人。)

三、管理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校编管理人员聘任上岗后,原基本工资保持学校标准不变,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责任奖励绩效参照学校对应岗位标准执行:

岗位

基础性绩效

责任奖励绩效

部长助理

参照学校副处标准

主任(书记)

参照学校正科标准

副主任

参照学校副科标准

基层主管

参照学校科员标准

以工聘干等校编备案制和集体制管理人员享受所聘岗位对应的基础性绩效和责任奖励绩效,若所聘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低于其学校标准的,按学校标准执行,就高不就低。

管理岗位人员按照学校同类管理干部标准享受所聘岗位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

以岗定薪,岗动薪变,实行动态管理。校编备案制和集体制人员聘任上岗和岗位变动后,其基础性绩效、责任奖励绩效及年度奖励性绩效标准发生变化,由后保部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合同制管理人员按《武汉科技大学后勤保障部合同制中层管理人员工资调整细则》执行。

四、管理岗位聘任

管理岗位竞聘由后保部统一组织安排,竞聘资格及条件详见竞聘通知。学校范围内符合竞聘资格及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时间安排:2023年3月

(二)竞聘程序:个人申报--考察与民主测评--讨论决定--公示--任职。

考察与民主测评评委由后保部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校外专家共同组成,原则上在竞聘者现所在部门选取5-15名员工参与,部分重点岗位可扩大测评范围,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根据测评结果,由后保部党委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充分讨论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新发现重大违纪问题有待核实时暂缓表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

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通知。公示期接到信访举报件的,暂缓任命;待查清事实后,再召开党委会与党政联席会做出决定。

(三)聘任到岗

任职通知下发后五天内全面完整地完成工作交接,至新岗位报到。

(四)后保部内聘管理岗位人员报人事处备案。

五、岗位管理

(一)所有管理岗位签订聘任书,聘期年,自聘用次月起享受对应薪酬待遇。

(二)原管理岗位人员离退休不足年,可申请监督员岗位,经后保部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后,享受原岗级同等人员90%绩效直至退休。

(三)管理岗位以具有同级岗位资格竞聘相应岗位为原则,特别优秀者可竞聘高一级岗位。

(四)初聘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实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正式任职。试用期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安全事故或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试任职务,视情节重新安排岗位。

(五)各类管理岗位每年全面考核一次。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管理人员,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标准执行,并报人事处备案。

六、相关纪律和要求

(一)严明干部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后保部内部管理规定,严肃管理干部工作纪律,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选人用人环境。

(二)确保平稳有序。在岗位调整期间,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要主动担当,坚守本职岗位,按预定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保障服务工作正常有序。

       (三)正确对待去留。全体管理人员要强化党性观念,服从后保部党委决定,正确对待个人的去留进退。凡交流、调整、选任或退出岗位的决定一旦做出,相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整的完成工作交接。